知保链平台用户服务协议

发布日期:2023126

更新日期:20237月31日

 

提示:在使用知保链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服务之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知保链平台用户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可能将以加粗字体显示,您应重点阅读。

当您完成账户注册、同意本协议并登录平台时,或您以平台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平台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产生法律约束力,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平台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一、缔约主体

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协议三方为平台运维方知保链(西安)认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用户选定的通过平台提供公证服务的公证处(以下简称“公证处”)及平台的用户(包括无企业身份的个人用户及企业用户,以下简称“用户”),适用于用户在平台的全部活动。

二、协议内容及效力

1、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及《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及所有我们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隐私权政策、各项政策、规则、声明、通知、警示、提示、说明等(以下简称“规则”)。前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平台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制订、修改本协议及相关规则,修改后的内容一旦以任何形式公布在平台上即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平台服务;如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表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

3、平台有权中止、终止或者限制提供相关服务的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用户仍然使用本服务,表示用户仍然同意本协议或者变更后的协议。

三、服务内容

知保链平台基于公证链与联盟公证处,为知识产权权利方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企业与个人可在平台进行版权确权存证、商业秘密确权存证、数据确权存证,实现原创内容、商业秘密和数据要素秒级确权,保障自身版权不受侵犯。平台目前提供的服务类型仅限版权确权、商业秘密存证和数据要素存证(存证类型为Hash存证、文件存证),后期产品更新迭代后可能涵括侵权监测、维权取证、代理维权、知识产权交易等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安全交易于一体的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

1、存证类型

Hash存证即用户上传文件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权利人信息、作品信息、商业秘密信息或数据要素信息等附属信息,系统生成文件Hash值及附属信息Hash值等数据,推送至区块链上链接口进行上链存证,用户事先选定的提供公证服务的公证处为该证据出具的《电子数据公证存证证明》(以下简称《存证证明》)。Hash存证只存储文件的Hash值,不对原文件进行保管。

文件存证在Hash存证的基础上,增加保管原文件的服务,原文件托管于公证处服务器上。

2、版权确权

版权确权(登记)是版权保护第一步,基于公证+区块链相结合的方式对作品内容及产生时间进行有效固定,以申明版权归属权。目前版权确权开通的存证类型为Hash存证和文件存证。版权确权包括:

1)独立作品确权:每个文件为一个作品,每个作品生成一份《存证证明》。

2)作品集确权:多个文件组合成一个作品,仅生成一份《存证证明》。

3、商业秘密确权

商业秘密确权(登记)是商业秘密保护第一步,基于公证+区块链相结合的方式对商业秘密内容及产生时间进行有效固定,以申明权利归属权。目前商业秘密确权开通的存证类型为Hash存证和文件存证。

商业秘密确权:每个文件为一个商业秘密,生成一份《存证证明》。

4、数据确权

数据确权,基于公证+区块链相结合的方式对数据资源、数据产品、数据集合进行确权,更好地实现数据产权的登记与交易。目前数据确权开通的存证类型为Hash存证和文件存证。

数据确权:每个文件为一个数据,生成一份《存证证明》。

5、证据上链后的成果

1)证据上链后,用户事先选定的提供公证服务的公证处会为该证据出具一份电子版的《电子数据公证存证证明》,用户可以在证据详情页面查询、获取该《存证证明》,里面包含有存证信息和上链相关信息。用户及相关使用方可通过扫描《存证证明》内的二维码或前往知保链平台官网(网址链接:https://www.zblian.cn),在“核验中心”核验该证明的真实性。

2)证据上链后,用户及相关使用方可以在中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上查询到该证据在本平台存证的信息。

3)如平台有开通出具公证书的服务,证据上链后,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在平台上向选定的提供公证服务的公证处申请就存证的电子数据出具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书。

四、数据保管规则及服务费用

1、本平台所提供的服务为有偿服务,当您使用平台提供的服务,平台将向您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各项服务具体费用标准请参看平台上公布的业务定价及有关规则(如用户与平台运维方另有签订合同,则按合同约定执行),您选择使用本平台即视为您接受本平台的服务报价。用户按照平台的操作流程支付服务费用后方可使用平台提供的服务,用户购买平台的服务后如未使用或未全部使用平台有权不退还相关费用。

2、平台拥有单方面制定与调整各项服务费用的权利,费用调整以平台公布为准,该项调整无需获得您的事先同意,如您不同意收费应当立即停止服务的使用,否则使用则视为您已同意并应当缴纳费用。

3、使用本平台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如下两部分:其一是电子数据保管费用(即存证费),该部分费用由平台运维方向用户收取,并由平台运维方开具发票;其二是用户如果选择向公证处申请出具公证书,应向公证处缴交保全证据公证费,该部分费用由提供服务的公证处向用户收取,并由公证处开具发票。

4、本条第3款第1项的电子数据保管费用(即存证费)具有期限(保管期限按平台公布的规定执行;如无规定,则默认自存证之日起三年),保管期限届满后,平台将不另行通知您续费,因您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平台将视为您抛弃所提交保管的数据文件,并有权单方按照系统的保管规则处置您所提交保管的数据文件且不再以任何形式通知。

5、您应当自行支付使用本服务可能产生的上网费、流量费以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通讯费、信息费等。

五、数据归属与保护

1、因提供服务的需要及提供公证服务的必要性,平台及提供服务的公证处将不可避免地并根据服务需要可能要求用户提供包括账户注册信息、权利人信息、作品信息、地理位置信息、通信方式等隐私数据,您对此均清楚了解,同意并授权平台/公证处收集,因上述服务需要而向服务相关方传输、合理使用、去隐私化处理相关数据,且该授权不可撤销。

2、平台对用户因使用本平台服务所产生的数据享有所有权。属于公证活动相关的公证数据由平台推送到公证处的办证系统作为公证档案数据,依照 《公证法》、《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用户在接受平台服务过程中提交或平台采集的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数据,平台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后,进行妥善保管,该数据的所有权归平台所有。用户同意并授权平台在保障数据安全与用户隐私的前提下,按照必要性原则采集并合理使用该数据。

4、用户发现平台违反规定或双方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可以要求平台删除其个人信息,发现平台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平台给予更正。

5、用户存在以下情形的,平台将视其为用户抛弃该数据,可单方行使包括删除该数据在内的处分行为(但不得泄露用户数据),而不必经用户同意:

1)用户所申请保管的数据保管期限届满,且超过三个月未申请延期的;

2)用户连续三个月未依据平台规定支付相关费用的;

3)用户帐户被强制停用或收回的。

但以上数据已归属于公证档案数据的,依相关公证档案管理规定处理。

6、本平台注册用户均同意并接受《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约束,并不得撤回。

六、软件的更新

1、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及形式,平台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并为用户不时提供软件更新,包括可能采取软件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

2、为了保证本软件及服务的安全性和功能的一致性,平台有权不经向用户特别通知而对软件进行更新,或者对软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请用户及时下载最新版本。

3、用户理解并同意,平台可能通过公告、更新日志等方式,通过平台官网、平台客户端或相应应用实现开发者信息页面向用户通知软件更新情况,平台无需向用户作出特别通知。

七、帐号注册与管理

1、平台支持创建个人用户及企业用户。个人用户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用户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境内(香港、台湾、澳门除外)设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个人及企业在平台完成注册即可成为注册用户。成为注册用户后须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通过后方有权利使用平台的服务。在注册、实名认证、使用平台服务的所有期间,用户应提供真实资料和信息,并保证自注册之时起至使用本平台服务的所有期间,用户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是最新的。个人及企业在公证云平台的其他应用上已创建的账号后经本平台授权亦可成为本平台的注册用户。

3、个人用户实名认证需要提供您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上传居民身份证图片;当您不属于中国大陆地区居民时,您需提供能代表您身份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包括护照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及上传有效身份证件图片进行人工形式审核;您为企业或其它组织时,实名认证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图片。您同意并授权平台审核、核实用户资料信息并有权保存所有用户提交的实名认证信息。如您的注册或实名信息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向平台更新相应的信息和资料,如因您未及时更新信息和资料导致平台无法向您提供服务或发生错误(包括《存证证明》或公证书出错),由此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将由您独立承担。如用户使用他人信息和文件注册使用平台服务或向平台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符合注册的相关规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实际进行注册的人全部承担,平台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因此而给平台及其他用户造成任何损失,用户应当承担赔偿平台及其他用户损失的责任。

4、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平台需要用户补充提供任何相关资料时,如用户不能及时配合提供,平台有权中止或终止向该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就此产生的损失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您理解并同意,平台注册帐号所有权归属于平台,注册完成后,您仅获得帐号使用权。您应对您的账户信息的安全,以及对通过您的账户实施的行为负责。您应当按照平台的规则使用帐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被提供予他人使用,否则,平台有权立即不经通知收回该帐号,由此带来的因您使用本服务产生的全部数据、信息等被清空、丢失等损失,您应自行承担。

6、您应当亲自使用注册账户获取本平台及公证处服务,在无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公证处及本平台将默认您所注册的账户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均为您所进行,相应的法律责任亦均由您承担,您不得以帐号、密码等账户信息被盗用或其他理由否认在平台的任何操作。平台按照用户操作发出的指令即时执行,除平台提供撤销功能的服务外一律不可撤回或撤销。如果该账户为机构申请,任何因您的授权、默许、过失而取得该账户使用权(包括主帐号及子帐号)的人通过该账户所从事的行为均视为用户行为,请您注意规范授权行为。

7、为确保您账户的安全,请您务必保管好帐号密码(如系通过手机号码登录,请注意保管好手机,防止短信验证码的泄露),操作结束时及时退出登录。

8、如果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账户或有任何其他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的情形时,您应当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平台,要求平台配合暂停相关服务,但您的请求必须按本平台的相应规则进行。您理解平台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且平台应您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平台存在法定过错外,平台不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9、个人账户使用权责

1)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平台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与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相适应的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请勿使用服务,否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平台有权注销(永久冻结)您的账户,并向您及您的监护人索偿。

2)您理解并同意,您承诺注册的账户信息必须真实,不得冒充他人,不得未经许可为他人注册,不得以可能导致其他用户误认的方式注册账户,不得使用可能侵犯他人权益的用户名(包括但不限于涉嫌商标权、名誉权侵权等),否则平台有权不予注册或停止服务并收回账户,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10、企业账户使用权责

1)在您注册企业账户时,请您确保已获得企业的充分授权并能够代表企业用户身份行事。一旦您按照平台的实名认证流程完成实名认证后,平台有理由认为您注册该企业账户的行为已获得企业的充分授权,因此而引起的纠纷,我们将无义务解决且不承担相关责任。

2)企业账户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子帐号,并对子帐号进行管理,对其安全性负责,对子帐号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平台根据子帐号的行为对所在企业成员服务的调整亦由您承担后果,因此给平台或他人造成损失的,您应当予以赔偿。

11、用户在提交存证前应选择服务的公证处,该公证处将负责为所存证的证据出具《电子数据公证存证证明》,并根据用户的申请为其出具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书。

12、在用户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用户应将该账户内的可用数据先行导出或删除后,再并按平台规定流程向平台申请注销该账户,否则因账户注销导致的数据丢失用户自行承担。异常账户(处于中止状态的账户)需按提示操作并恢复正常后方可进行注销。账户注销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平台有权选择不可恢复的清除账户内全部数据或保留账户内的相关信息,任何基于已清除的账户内数据而产生的未了结的权利义务均与平台无关。

13、用户申请注销账户一旦成功,将不再予以恢复,如需再次使用和开通服务应重新进行注册。

14、一旦平台发现您的账户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平台相关规则的行为,平台运维方可视情节进行单方停用账户、收回账户使用权等必要的措施,您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八、平台服务使用规范

1、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平台或平台服务从事任何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违反本协议或平台其他规则、侵犯他人权益的活动。

2、您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请上传真实合法的版权内容或商业秘密,严禁上传侵犯他人权利的作品或商业秘密。

3、您在使用平台提供的服务的过程中,不得发送、公布或展示任何可能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内容的信息。包括: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4、您不得利用平台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5、平台在发现用户从事上述第1-4款的活动时,有权单方认定您行为的性质是否构成对本协议和平台规则的违反,有权不经用户同意而阻止该等活动并删除该等内容,同时有权不经通知而立即中止或终止用户对平台的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使用,以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有权监管机构进行通报,向公安机关举报、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6、用户从事上述第1-4款的活动时,致使第三方向平台提出赔偿请求(包括司法费用和其他专业人士的费用),如平台承担了赔偿责任即获得了向该用户追偿的权利,该用户应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以使平台免遭损失。

7、您使用平台服务,应遵从本协议或平台说明页面中的操作提示、规则,否则造成无法达成使用服务之目的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8、您在公共设备上登录使用我们的服务切勿选择“记住密码”,使用完毕后及时退出登录,谨防被他人冒用等。如您发现帐号出现异常或被盗用时,请及时修改用户的密码,必要时可按照本协议中告知的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寻求帮助。因用户未遵守本条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及不利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9、请您知悉: “hash存证”仅对提交的文件hash值进行存证,不会保存原文件,因此请您务必妥善保管原文件 (如果今后平台上线“文件存证”功能,用户可以申请保管原文件服务)。 如今后您向公证处申请出具公证书,公证处将要求您提供原文件进行核对,若原文件丢失或变动将无法通过作品真实性核验导致无法申请出证。

10、为了您更好管理原文件,建议修改作品或商业秘密的文件名与《存证证明》上展示的名称一致。

11、您同意,在一些情况下平台有权利中止或终止用户对平台的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使用,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法律法规及法律文书的规定、有权机关的要求;平台基于单方面合理判断认为账户操作存在异常或风险;用户遭到第三方投诉,且第三方已经提供了相关证据。发生上述情况造成中止或终止用户对平台的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使用的,平台将即时通知用户。如账户中止的用户需要恢复服务,应按平台通知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关信息、资料、说明等文件,以便平台进行核实,且平台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同意用户的申请。

12、中止用户使用平台全部功能或部分功能即为账户中止,账户中止后平台仍将保存账户内的所有相关资料,且可以查询和为用户提供相关文件内容的证明。

13、终止用户使用平台全部功能即为账户终止,账户终止将导致账户被注销的结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清除账户内的数据、无法查询、无法为用户提供相关文件内容的证明)。

14、用户认可,账户内的数据以平台记录为准,如用户对该等数据存有异议的,应自用户账户数据发生变动之日起72 小时内向本公司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供平台核实,否则视为用户认可该数据。

九、知识产权

1、平台运维方对平台内所有非公有领域或非他方专有的信息内容享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音频、视频、数据、源代码、设计,非经平台运维方书面授权同意,禁止复制、打印和传播属于平台的信息内容用于其他用途。

2、平台运维方对平台所有的产品、技术及程序享有知识产权,非经平台运维方书面授权许可,禁止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打印、复制、传播、展示、下载等)。

十、通知及送达

1、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如以公示方式作出,一经在平台公示即视为已经送达。

2、除此之外,其他向用户个人发布的具有专属性的通知将由平台向用户在注册时或者注册后变更用户信息时向平台提供的邮箱发送邮件,或用户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已经送达(平台对用户是否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通知不承担责任)。

3、用户承诺密切关注用户的邮箱中的邮件及手机中的短信信息,任何信息从平台发出起,即视为已告知用户,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本协议变更后的效力或拒绝履行相关的义务。

十一、责任限制与免责条款

1、平台仅承担本协议中明确约定的责任。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平台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2、以平台提供的服务为基础而形成的交易所产生的任何风险应由用户与交易对方承担,平台对此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账户的注册信息是由用户向平台提交的,尽管平台对开通和使用平台服务的用户进行实名认证,但受限于目前实名认证技术手段的局限性和潜在漏洞,平台无法保证该信息之准确、完整。

4、平台仅证明用户所上传作品或商业秘密在相应时间节点的客观存在,但平台不对上传的作品内容或商业秘密以及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进行审查,用户应自行对上传作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原创性负责,对上传商业秘密的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平台在此明确声明,用户上传的作品最终是否具有著作权的法律效力取决于该作品是否符合著作权作品的特征以及著作权法律的有关规定,平台不对上传的作品是否具有著作权法律效力作出任何承诺、保证;用户上传的商业秘密最终是否具备商业秘密权利的法律效力取决于该商业秘密是否符合商业秘密的特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平台不对商业秘密是否具有商业秘密权法律效力作出任何承诺、保证。

5、平台依照本协议参与公证的服务流程,但不参与用户与公证处因办理公证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用户与办理公证有关的问题应自行与选定的公证处联系处理。因您申办公证,公证处依照公证程序需要向您收集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适用《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公证法律的规定执行。

6、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用户收取的当次服务费用总额。

7、为有效提供服务,平台系统将不时进行维护和检测,因此产生的服务中断或不稳定状态,平台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平台不对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况导致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前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

2)政府行为,如国际或国内法院的命令、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

3)社会异常事件,如疫情管控、政府管制、战争、恐怖袭击、罢工、暴乱、骚乱、爆炸;

4)其他:互联网连接故障、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供电系统故障等。

9、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的法令、政策导致平台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根据相关的法令、政策变更、取消、增加平台的服务内容和本协议并在平台进行公告。

10、因通信公司有线或无线通信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或不稳定,或黑客攻击,或电力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或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导致平台服务中断或不稳定,平台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平台将在12小时内反应,并尽商业上的最大努力争取尽快恢复正常服务。

11、因提供平台服务所使用的网络、系统、其他软件本身的固有缺陷、运行错误而给用户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利润损失、丧失商业机会等),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

12、您在明知或有充分的理由应当知道平台处于不能正常提供相应的服务状态仍然使用系统服务,由此所产生的损害由您自行承担。

13、非电子数据保管(存证)期间发生的错误以及非因平台系统原因所致电子数据保管期间发生的错误,平台不承担责任。

14、平台提醒您:(1)在您选择存证前,请务必仔细核对文件是否上传成功以及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一旦存证成功上传的作品或商业秘密及填写的信息均不可更改。非平台的系统原因导致用户存证错误或重复存证,已收取的存证费用不予退还。(2)受互联网各因素限制(包括网络传输稳定性、网络传输速度等)以及上传文件大小等客观原因,平台显示的存证成功可能会滞后,请您耐心等待,确认前面存证(确权)失败后再重新发起存证(确权)申请,以免重复存证增加不必要的费用。

15、任何原因(包括上述风险)导致您终止存证操作、放弃使用已有电子数据的,已发生的电子数据保管(存证)费用不予退还,所产生的损失亦由您自行承担。

16、平台对用户因其帐号、密码、需要认证的文件等遗失、被盗、被误用或被擅自修改、计算机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但由于平台原因造成的除外。

十二、法律适用及管辖

1.本协议的订立、变更、执行和解释,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与本协议有关的某一特定事项没有法律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则应参照通用的商业惯例和行业惯例。

2.如因本协议或平台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向平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用户在同意、接受本协议前应充分阅读、接受并同意《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全部规定。本协议自用户同意勾选并成功注册为平台用户之日起生效,除非平台终止本协议或者用户注销账户,否则本协议始终有效。本协议终止并不免除用户根据本协议或其他有关协议、规则已经产生的义务和责任。

2、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余条款的效力。

3、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十四、如何联系我们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1、通过平台在线客服联系我们;

2、拨打我们的客服电话( 029-87545355 );

3、向办公地点邮寄信函,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30号省质检大厦17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