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保链电子取证存证平台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关于电子数据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关法规为知保链平台取证提供了法律基础。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

2019年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4条、第15条、第90条、第93条、第94条、第99条第2款,对电子数据的客体、真实性和证明力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8条规定:“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二)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三)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四)其他相关因素。”

2018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1条第2款明确:“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中区块链电子证据效力的批复”中国家知识产权局答复:“为促进行政司法标准统一,在行政裁决中,如有当事人提交区块链等相关电子证据,可参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以及上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知保链(西安)认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知识产权(IP)保护服务的高科技企业。自主研发“知保链IPPB”系统已经上线运营面向全球客户提供服务。并通过国家工信部区块链审核备案(陕网信备61010323809401070012号)。公司基于领先的人工智能,图像分析、大数据等技术与公证处、法院、仲裁委、律所等相关单位和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共同为我们的客户提供完整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全链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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