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2008年的《种子管理和植物育种者权利法》,以及随后的法规(2020年关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管理和注册程序的部长令;2021年关于作物新品种保护的跨部门部长令),为获得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提供了明确的途径。
 
在此基础上,2024年3月,柬埔寨工业、科技和创新部(MISTI)取得了一项重要进展,宣布现在开始接受植物育种者权利的申请。这一令人兴奋的发展凸显了柬埔寨对农业创新以及培育新的和改良的植物品种的承诺。
 
一、保护资格
 
在柬埔寨,植物新品种要获得保护,必须满足四个关键标准:
 
(1)新颖性
 
(2)特异性
 
(3)一致性
 
(4)稳定性
 
二、申请要求
 
申请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技术问卷
 
(3)品种照片或材料(种子)
 
(4)所有必要的信息和文件,包括外国保护的文件、证据以及相关信息
 
如主张优先权,需在首次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
 
三、保护流程
 
该流程涉及两个关键政府部门的合作:
 
工业、科技和创新部(MISTI):MISTI将接收并审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检索现有技术以评估新颖性,并公布申请。
 
农业、林业和渔业部(MAFF):MAFF负责对植物品种进行技术审查,进行详细评估以确认其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DUS)。
 
四、保护期限
 
根据植物类型的不同,保护期限有所不同:
 
树木和藤本植物:从授予日期起25年。
 
其他植物:从授予日期起20年。
 
2025年2月10日,柬埔寨工业、科技和创新部和农业、林业和渔业部举办关于《种子管理和植物育种者权利法》修订草案的研讨会。该倡议旨在使该法规与UPOV公约接轨,以进一步加强植物育种者权利并扩大保护范围。对《植物育种者权利法》的这些修订预计将于2026年生效。
 
 
来源: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广西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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